前财政部长林冠英昨天早上被控索贿,当天下午他的妻子周玉清也在槟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录供后遭逮捕。
据马新社报导,反贪会正在调查一宗涉及一家私人公司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的投报,而该公司被指与周玉清有关。
周玉清没有像林冠英那样直接被控上法庭,而是获反贪会准以5万令吉保释外出。周玉清发律师李凯说,林冠英妹妹林慧英已向反贪会缴付保释金。
周玉清也是马六甲哥打拉沙马那前州议员,她是在当天早上被召到槟州反贪会总部问话。
另外,曾在2016年因“低价购买洋房案”而与林冠英一同被控的槟州女商人彭丽君,昨晚也在反贪会录供时被捕。
有消息透露,反贪会打算在下周二将林冠英夫妇以及彭丽君,一起面控。
林冠英晚上在脸书贴文说,当他听说妻子周玉清被反贪会逮捕时,他很伤心,因为妻子跟海底隧道或政府事务没有任何关系。 他也在脸书贴出与周玉清相拥的照片,并留言说,他很担心周玉清会像他一样,需要在反贪会扣留所过一夜,所以当他收到妻子获得释放的消息时,着实松了一口气。
林冠英也透露,上庭前一晚,他必须换上反贪会的橙色衣服,睡在扣留所的木地板上,没有床垫也没有枕头,这与在他之前的另一位财政部长享有不必在扣留所过夜的情况有所不同。
他说,国盟对他毫无根据的指控是意料之中的,毕竟这非民选政府需极力保住其微弱多数。
“但是针对我的妻子,她只是一位没有过着奢侈生活的律师,显示了他们知道如何打击你最无助、最受伤的地方。”.
林冠英是于2016年6月30日,被控以低于市价向彭丽君购买独立式洋楼,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根据当时的控状,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身为一名公务员即槟州首席部长,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贿,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当时林冠英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而市价是427万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彭丽君则被控唆使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低于市价购屋,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 ,并与第165条文同读,若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过,总检察署在2018年9月3日申请让两名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而当时承审的高庭法官哈达丽雅认为,不能让案件“悬而未决”,必须要有定案。她因此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蓝卡巴:获判无罪者不能被双重提控
在8月5日, 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在国会表示,声称若有新证据,反贪会可重查长林冠英的购屋案。不过,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认为反贪会不能再提控林冠英。因为根据联邦宪法,任何人只要获判无罪或罪成,日后就不能因为同一项罪行而再受到审讯。他指出,这个条文旨在避免双重提控,明显适用于林冠英涉及的购屋案,因为林冠英已经被槟州高庭宣判无罪,而且控方也没有提出上诉。
反贪会是否因此把目标转到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身上,我们就不得而知。
“与林冠英同在”每人10令吉募保释金
另一方面,行动党发动已经为期一周的“与林冠英同在”的每人10令吉募款运动,为林冠英筹款,以缴付保释金。 行动党宣传秘书兼白沙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指出,林冠英并非首次需要在法庭对抗当权者捏造的指控。
“如今,他被指控向海底隧道工程的承包商索讨10%的利润回扣,虽然这项工程完全是由槟城与中央政府的高级公务员主持的公开招标。” 行动党在脸书专页,发布“捐献10令吉”运动,为林冠英筹款支付保释金。 潘俭伟在文告中指出,林冠英通过向支持者借来的资金,缴付了50万令吉保释金,另外50万令吉则需在下周一缴付。